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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河海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常州市河海实验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小学杂费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实行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2000〕8号、苏价费〔2000〕167号)文件规定,依据你校住宿费定价成本审核的有关情况,现就调整初中部住宿费收费标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常州市河海实验学校(初中部)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期550元。
二、住宿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本标准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三、你校须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的办学和教育收费政策,在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住宿费按学期收取,并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关于调整常州市河海实验学校(初中部)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