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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份新北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03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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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相对人(自然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1
孙兆喜
常新农(渔)罚﹝2021﹞5号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
2
滕飞
常新农(渔)罚﹝2021﹞10号
当事人在长江禁止垂钓的区域使用多钩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3
赵玉岭
常新农(渔)罚﹝2021﹞11号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在长江禁渔期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4
刘佛亮
常新农(渔)罚﹝2021﹞15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5
曾长波
常新农(渔)罚﹝2021﹞16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使用多钩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6
邵芙岳
常新农(渔)罚﹝2021﹞14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7
祝国根
常新农(渔)罚﹝2021﹞6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使用多钩器具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8
杨威
常新农(渔)罚﹝2021﹞7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使用多钩器具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9
姜修银
常新农(渔)罚﹝2021﹞8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使用多钩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0
李宁
常新农(渔)罚﹝2021﹞9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使用单钩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1
王启
常新农(渔)罚﹝2021﹞12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使用多钩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2
陶国兴
常新农(渔)罚﹝2021﹞13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使用多钩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3
张兴华
常新农(农产品)罚﹝2021﹞1号
当事人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适用范围使用农药。
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
14
陆春玉
常新农(渔)罚﹝2021﹞20号
当事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
罚款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5
薛茂芳
常新农(渔)罚﹝2021﹞17号
当事人在内陆水域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捕捞。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
16
张元成
常新农(渔)罚﹝2021﹞18号
当事人在内陆水域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捕捞。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
17
胡万根
常新农(渔)罚﹝2021﹞19号
当事人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18
徐志成
常新农(渔)罚﹝2021﹞21号
当事人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