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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1.05.21)
发布日期:2021-05-21 来源:卫健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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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常州同心医疗门诊部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警告并处以罚款4000元
2021-05-17
2
新北区薛家青苹果快捷酒店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并处以罚款1200元
2021-05-17
3
新北区三井卓拉贝儿美容院
安排5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处以罚款2500元
2021-05-18
4
汪峰
于2021年5月17日在新北区三井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男厕所内吸烟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罚款20元
202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