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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决定对林德气体(常州)有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常新环听告字〔2021-073〕号)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1年6月15日09:30;
听证地点: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431会议室(新北区珠江路128号)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当事人:林德气体(常州)有限公司;
听证主持人:王毛根;
听证员:姜伟文、潘剑雷;
书记员:赵静;
案件调查人员:王宇、路易。
听证会允许旁听,旁听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并遵循听证会的现场纪律。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