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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7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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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1
常新农(动监)罚﹝2021﹞3号
范锦标饲养犬只未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疫苗,经营、运输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案
范锦标
饲养犬只未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疫苗,经营、运输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
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罚款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