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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新孟罚决字[2021]第045号
案件名称
江苏雪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环境
处罚事由
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环境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雪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25502076125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永平
处罚结果
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环境行为罚款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1.5.17
处罚截止期
2021.6.1
处罚机关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