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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新孟罚决字[2021]第706号
案件名称
郭宝庆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 收集、运输活动
处罚事由
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 收集、运输活动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宝庆
行政相对人代码
无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108719660702X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 收集、运输活动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1.4.7
处罚截止期
2021.4.22
处罚机关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