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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新孟罚决字[2021]第C011号
案件名称
施永红运输渣土车辆抛撒滴漏造成道路污染
处罚事由
运输渣土车辆抛撒滴漏造成道路污染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十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施永红
行政相对人代码
无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690211X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运输渣土车辆抛撒滴漏造成道路污染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1.8.20
处罚截止期
2021.9.4
处罚机关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