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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新孟罚决字[2021]第C012号
案件名称
常州聚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导致周边扬尘污染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导致周边扬尘污染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八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聚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Y4DBX78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建
处罚结果
未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导致周边扬尘污染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1.9.3
处罚截止期
2021.9.18
处罚机关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