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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1.11.5)
发布日期:2021-11-05 来源:卫健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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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新北区三井鸿阁足浴店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处罚款500元
2021-11-02
2
常州如家快捷酒店有限公司常澄路九洲花园店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2021-11-02
3
常州太平洋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未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