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内设处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和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为主线,围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集中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局各内设处室、各事业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局各级领导干部和负责同志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
(二)大力推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深入开展。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基层一线和相关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推动住建领域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一线和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同时,结合住建领域行业性质、特点,采取集中宣讲、上门走访等形式,指导帮助各单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各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三)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局各内设处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常州市新北区2021年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常新安办〔2021〕32号)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探索形成安全宣传“五进”新北住建模式。用好 “新北住建”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创新运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云课堂”学习和“云观摩”交流等形式,提升住建领域整体安全水平。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等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引导相关人员自觉自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新北区安委会联合举办“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局将积极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将安全生产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传播,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奖竞答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参与安全知识竞答,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六)依年初计划实施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依照年初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切实增强住建领域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认真组织“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各个工地吸取事故教训。实施事故单位强制性警示教育,适时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促进事故单位和相关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八)全面推进重点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宣传,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宣传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引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围绕“城市安全、美好生活”主题,宣传展示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政策方针、目标任务,营造浓厚的创建宣传氛围。
(九)指导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等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1.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题整治集中攻坚战”。
要按照“零容忍、严处罚”的要求,结合2021年新北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和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持续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查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查建设单位未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擅自组织施工,压缩合同约定工期,要求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未与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使用计划、使用要求,未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到位等行为;严查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日常管理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降低施工安全防护等必要投入和租赁缺乏安全保障的机械设备等行为;严查监理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监理人员,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未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未对已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等情况。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开小灶”、推广区域监管和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等措施,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深入普及安全应急知识常识:一是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相关人员要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全行业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 二是开展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和警示教育活动。督促施工企业发动施工人员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鼓励施工人员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企业及施工人员吸取事故教训。三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安全竞赛活动,采用安全生产知识答题的方式,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方面知识。四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口袋书”学习活动。积极发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指导手册》口袋书。组织施工企业开展“口袋书”学习活动,督促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防范知识传递到每个项目、每个工人,提升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开展施工安全生产“云课堂”学习和“云观摩”交流活动。 一是要充分利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视频教育资源库,组织安全监督机构和施工企业观看学习。二是开展公益性讲座。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联合举办“202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讲座”。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云观摩”交流活动。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智慧“云观摩”活动,鼓励企业争先创优、追求卓越,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和“智慧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力度,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0版)房屋建筑工程篇》宣贯讲解,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2.开展城市管理条线安全生产“专题整治集中攻坚战”。
一是加强市容整治安全。首先,为进一步净化美化城市视觉空间,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对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未经许可设置、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准进行全面整治,达到“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目的。其次,为切实做好楼宇景观亮化设施保障工作,坚持定期不定期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定期组织召开楼宇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工程工作例会。另外,针对市容整治特别是流动摊贩整治方面,需要对无照流动摊贩进行综合整治和取缔的,及时汇报处理,制定行动预案,明确整治的时间、地点、对象;参加人员、车辆;现场指挥、取证、执法、控制、搬运和警戒人员的分工;明确撤退秩序等,面对不同的情况、不同性格的当事人,当审时度势,做出相应的处理方法。
二是加强违建拆除安全。执行违法建设、设施拆除的部门应当做好现场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有序实施违建拆除工作,通过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保障拆除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在拆违工作中与属地和其他应急管理部门的合作联动,确保在拆违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保障人员安全和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渣土堆场安全。遵循“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明确建筑渣土堆场管理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建筑渣土堆场及周边环境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要依据职责范围有效、规范履行建筑渣土堆场监督管理责任,针对出现问题苗头的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力度,进行重点监管,有效杜绝建筑渣土乱倒、偷倒等现象,减少扬尘污染,保障作业安全。
四是加强执法应急管理。提高对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制订并遵守执法和整治过程中的应急预案并在工作中不断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不断优化预测与报告、预警机制、先期处置、指挥协调、信息发布和善后处理等应急处置流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实现应急处置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
3.开展区环卫条线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组织安全教育。针对环卫一线安全作业流程、环卫设施操作规程及安全常识培训,使其在工作中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防止别人受到伤害,以提高广大环卫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组织加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环卫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环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作业安全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针对区环卫中转站、压缩站。积极开展预防坑位高处坠落、伤害的工作,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开展环卫车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环卫作业车辆运行过程中是否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现象,环卫作业车辆刹车、车辆指示灯、反光镜等车辆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车辆液压设施、中转箱抱钩是否处置到位等。
4.开展区燃气管理条线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联合区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镇(街道)燃气监管部门等城镇燃气专委会成员单位对全区使用瓶装液化气临街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安全、云平台燃气报警系统和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安装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餐饮店内燃气报警装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使用正规燃气、液化气钢瓶充装信息是否齐全、胶管是否老化、接口是否有泄漏情况等。
二是开展新北区液化气供应站点安全检查。联合市管中心对新北区目前的19家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各个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上墙情况、储气环境、销售台账记录等方面内容,督促送气工做好入户安检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邀请专业第三方专家进村委、进社区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及注意事项,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册,普及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介绍燃气泄漏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讲解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要点、燃气器具种类及安全使用条件等多方面内容,通过介绍燃气安全事故案例经验教训,提高用户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组织开展供气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演练。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实际情况,将在城北液化气有限公司有侧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检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的能力,通过对各种事故现场应急救实践演练,进一步提高人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和供气公司预防灾害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液化气存储安全。演练结束后召开总结点评会议,分析演习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完善预案细节,有效保证供气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5.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消防演练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会议,同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参与、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二是组织小区消防安全演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切实增强小区业主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开展区市政绿化条线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组织应急队伍开展防汛应急演练。目前已进入汛期,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提高防汛抢险的反应能力,在前期防汛应急演练基础上总结提高,有效提高大家的安全和应急意识,检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综合调度能力,锻炼各工作小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作战和救援能力,通过演练对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进行预热,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
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的要求,在全所范围内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责任义不容辞”专题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不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高自主能力,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同时,结合实际,强化活动实效,通过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宣传折页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是组织开展绿化养护危险化学品专项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市政绿化养护日常工作中的危化品,查隐患、督整改。落实“三个必须”,切实降低生产安全风险。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结合“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等相关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内设处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
(二)强化活动实效。各内设处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各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媒体优势,把握时、度、效,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工地临街脚手架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利用现代化的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活动的响应度、参与度。
(三)强化典型示范。各内设处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总结报送相关单位的特色活动和典型做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推广。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内设处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一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的收集、整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位联络员于6月28日前报送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联系人:唐云峰,联系电话:85588136。
电子邮箱:147896011@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线上报名方式.doc
3.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