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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龙江城市广场项目新锦路15号新龙江城市广场2幢,3幢,4幢,1号车库(公安编号),已向住建局申请交付使用备案,根据《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的规定,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同意备案。
特此公告。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