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要以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实施,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紧扣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风险源头防范,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三、编制原则
综合考虑孟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职责范围内重点行业领域及其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保障等情况,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检查安排情况,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实干高效的原则,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四、计划安排
(一)检查企业数量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2022年度,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0家,覆盖所有重点行业和领域。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重点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监督检查频次
根据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编制原则,结合孟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力量配置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频次安排如下:
1.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带储存)的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2.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检查要求。年度执法计划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行政工作,实行局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具体负责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执行等工作。检查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安排,深化检查任务。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检查方案,配备安全检查专家,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准备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所需的材料和资料。聘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的区域、内容、人员等情况应当完整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整改指令应当与检查记录情况对应,复查记录应对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据此做出相关处理措施。
(三)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检查考核。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安全监管大台账中。
附件:孟河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