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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抗(抑)菌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2023年8月15日-10月31日,常州市新北区卫生监督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
问:今年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形式有哪些?
答:今年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两部分进行:一是新北区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北区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新卫监〔2023〕6号),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目的。二是多部门联合行动,共同开展检查。新北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和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共同对2家药店和2家母婴店销售的22品种的抗(抑)菌制剂进行了检查,现场查看相关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索证资料。
问:今年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新北区卫生监督所在全区共检查抗(抑)菌经营使用单位189家,其中药店110家、母婴用品店26家、商场超市11家、医疗机构42家,共排查抗(抑)菌制剂413种。同时对药店和母婴店销售的3个抗(抑)菌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的项目为丙酸氯倍他索、硝酸咪康唑、酮康唑、氧氟沙星。样品已经送至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将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和处理。
问:今年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结果如何?
答:今年在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中,已对3家抗(抑)菌制剂经营单位销售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消毒产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问:为保障抗(抑)菌制剂的使用安全,新北区卫生监督所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新北区卫生监督所将在全区范围内加大节日期间抗(抑)菌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春节、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对辖区内的超市、药房、母婴用品店等经营单位进行随机监督检查,要求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采购索证制度。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积极发挥12320卫生热线和卫生监督81000270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全力抓好抗(抑)菌制剂经营单位监管工作。
问:什么是抗(抑)菌制剂?
答:抗(抑)菌制剂属于第二类消毒产品,是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黏膜,具有一定杀菌或抑菌作用的制剂(栓剂、皂剂除外),能起到保持人体清洁卫生,降低外界致病微生物对人体侵害的作用,包括抗菌制剂和抑菌制剂。
问:如何识别抗(抑)菌制剂?
答:根据国家规定,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肛肠等特定部位的产品,即使具有抗菌或抑菌功能也不属于抗(抑)菌制剂。另外,不用于人体皮肤黏膜的产品也不是抗(抑)菌制剂,如抗菌洗衣液、抗菌抹布、抗菌袜子等。抗(抑)菌制剂产品的名称中有“抗菌”或“抑菌”字样,主要是液体、凝胶、膏剂、霜剂等剂型,并且标签上有“消”字号,如为江苏生产的产品,证号为苏卫消证字(年份)第XXXX号。
问:抗(抑)菌制剂能否代替药品使用?
答:抗(抑)菌制剂属于第二类消毒产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规定,消毒产品禁止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成分,产品标签说明书也不能出现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虽然产品中的抗菌或抑菌成分对微生物有一定作用,但是浓度较低,与药品有本质区别。抗(抑)菌制剂不是药品,不能用于治疗疾病。
问:经营者在采购抗(抑)菌制剂时,需要索取哪些证件?
答: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监督发〔2014〕40号)第十五条,经营者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复印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对于抗(抑)菌剂的备案情况,可以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