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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与镇(街道)初审,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初步确定2023年一季度全区新增14人符合扶助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2月17日至2月24日)。对下列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85127253。
具体名单如下:
孟河镇(2人):
王金仙 黄步根
薛家镇(1人):
万榴琴
罗溪镇(2人):
谢正伟 钱雪芳
奔牛镇(2人):
王仁方 尹红珍
新桥街道(2人):
万志龙 蒋小妹
三井街道(3人):
胡云燕 李榴珍 洪建清
魏村街道(2人):
邹扣大 陈美娟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