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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3.10)
发布日期:2023-03-10 来源:卫健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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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眭华凤
2022年12月22日,你在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灵桥村委灵桥头27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置诊疗场所开展执业活动以及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学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250元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罚款50000元
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