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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与镇(街道)初审,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初步确定2023年二季度全区新增27人符合扶助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5月22日至5月29日)。对下列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85127253。
具体名单如下:
孟河镇(1人):
陈国平
罗溪镇(5人):
张爱娣 曹东才 刘正芳 刘纪松 王玉珍
奔牛镇(4人):
谢银夫 沈秀凤 沈全福 徐梅琴
新桥街道(2人):
潘美英 狄杏仙
三井街道(6人):
徐 定 张桃英 左建路 楼亚兴 丁 晔 邓志平
龙虎塘街道(4人):
韩明芳 杨树春 田淑琴 谢淑英
魏村街道(5人):
周建明 包志民 童春秀 朱玉喜 丁新建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