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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加强新北区内水域、滩涂养殖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维护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下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进入批准发放养殖证前公示程序,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申请人
养殖类型
养殖面积(公顷)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
界址
备注
朱连民
池塘
4.134
集体所有
东至
E119°54′33.343″N32°00′23.190″
西至
E119°54′19.774″N32°00′19.296″
南至
E119°54′25.465″N32°00′15.329″
北至
E119°54′28.284″N32°00′24.452″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公示10天。公示期内,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向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审批处反馈。联系电话:0519-85127837。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