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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孟河海韵烟花爆竹经营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注销事项,经审查,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和《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苏安监〔2008〕9号)等有关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注销新北区孟河海韵烟花爆竹经营部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将注销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主要负责人
顾春花
单位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东庭苑13幢1号
许可类型
长期
经营方式
专店
许可范围
爆竹类(C)级、喷花类(C,D)级、旋转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D)级、组合烟花(C,D)级
经营面积
24㎡
核定储量
100箱/100千克
证书编号
(苏)LS〔2021〕03210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