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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新孟当罚字〔2023〕第022号
案件名称
江苏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
处罚事由
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八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04724197777A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苏述东
处罚结果
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3.9.19
处罚截止期
2023.10.4
处罚机关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