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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对三井街道钢筘厂地块旧城改造项目进行房屋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常政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拟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相关工作。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即日起,请有意向的房地产评估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前进行报名。
一、报名需提供材料:
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及参与项目评估的房地产估价师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二、报名地点:
新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新北区渭河路2号2楼)217室。
逾期未报送者即视为自动弃权,咨询电话:0519-85102533-817。
特此公告。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