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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新人社察询字〔2023〕第513号
无锡鑫国槐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请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接受书面委托的相关人员,自收到本文书之日起七日内到常州市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附后);
3. 许中林等8人在常州市新北区龙湖景粼天著项目务工期间的劳动合同签订材料、考勤资料、工资表、工资发放凭证、未支付工资明细;
4. 你单位在常州市新北区龙湖景粼天著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
5. 单位公章。
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10号新桥商务大楼5楼506室
联系人:张琳 电话:0519-88517012
邮编:213000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