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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新征告〔2023〕43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D〔2023〕214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2023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62.72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腾龙大道快速路工程(黄河路-新北区界)-1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奔牛镇何家塘村、陈巷村、罗溪镇、汤庄桥社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序
号
所在村组
合 计
农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 计
其中耕地
1
奔牛镇何家塘村村集体
4.539
4.4985
1.6095
0
0.0405
2
奔牛镇何家塘村陈家组
2.8455
2.265
3
奔牛镇镇集体
46.8615
2.1135
0.2025
44.7225
0.0255
4
奔牛镇陈巷村夏家塘组
8.811
5
奔牛镇陈巷村小叶家组
6.366
6.189
0.231
0.177
6
罗溪镇镇集体
83.3955
15.807
9.2205
67.5885
7
罗溪镇汤庄桥社区村集体
9.9015
合计
162.72
40.2645
13.5285
122.3895
0.066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奔牛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219185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