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开委办〔2023〕4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我局近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决定失效和废止局规范性文件7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附件: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