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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最新政策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罗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工作,通过文件传达、综合窗口、企业群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确保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本次宣传工作重点强调6月1日起,居民(特殊人员除外)非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职工医保的自参保缴费到账当月(原为缴费到账次月)起计算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调整为2个月(原为3个月);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等待期期间,个人医疗账户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