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3〕11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3〕12号)和《区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新政〔2023〕29号)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孟河镇实际,现就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制定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在我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全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孟河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镇五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普办”)设在镇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具体负责全镇经济普查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变动,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经普办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尽快成立普查工作小组,并选好配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相关培训和组织工作,保证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各有关单位,均应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各村(社区)要配强普查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镇经普办、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要建立完善普查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政策激励,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二)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镇经普办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四)创新手段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努力推广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及镇属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横幅、电子屏、名镇孟河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保障普查要素。各村(社区)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普查单位普查员制度,确保每个单位都有普查员负责落实和指导具体普查工作。我镇将根据普查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安排普查专项资金,并将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普查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加班加点的,各单位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对在普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村(社区)聘用普查人员的报酬由各村(社区)承担,标准报镇政府审核,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孟河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