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新桥街道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全区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水平,适应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印发的《2022年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指导意见》(苏耕环〔2022〕3号)文件要求,我区拟在粮食和经济作物上分别建立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1个以上,累计示范面积不少于2000亩。为建好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现就建设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北区范围内,从事稻麦和经济作物(设施蔬菜、经济林果,下同)种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园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1.示范区交通便利、种植区域相对集中连片,水稻和小麦的面积不少于1000亩,经济作物的面积不少于200亩,并提供土地流转合同;
2.申报主体从事水稻、小麦或经济作物种植活动2年以上,具备与生产服务规模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
3.申报主体科学施肥意识强,具有在水稻、小麦上应用缓控释肥等新肥料、水稻测深施肥和小麦种肥同播等新技术,经济作物上应用商品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的能力;
4.申报主体科学施肥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有力地示范带动全区化肥减量工作效果明显;
5.申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强,有规范的农业投入品台账记录;
6.申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社会责任感强,近三年没有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7.示范区应避免与其他农业补贴项目重复。
三、实施期限
水稻示范区实施时间为2023年5月-11月,小麦示范区实施时间为2023年11月-2024年5月,经济作物示范区实施时间为2023年5月-2024年5月。
四、主要建设内容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要集成示范肥料高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和新模式,科学合理减少化肥投入,控制施肥总量,降低施肥强度。水稻、小麦上侧重应用缓控释肥等新肥料、水稻测深施肥和小麦种肥同播等新技术;经济作物上应用商品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技术等。
五、补贴方式及标准
示范区补贴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水稻和小麦示范区每个奖补8万元,主要用于补贴申报主体采购缓控释肥等;经济作物示范区奖补5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农业经营主体采购商品有机肥和水溶肥。
六、申报时间
请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照申报要求,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并筛选后,将推荐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局,于4月14日前将申报表(附件)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郝小燕,联系电话:0519-85101692。
附件:新北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申报表.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