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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11月12日,罗溪司法所组织26名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
问:此次活动的地点,参加人员有哪些?
答:此次活动在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溪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罗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罗溪镇辖区26名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
问: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工作、生活、思想等状况,确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做到真正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及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
问:活动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答:活动中首先由罗溪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孙国庆同志介绍了此次活动举办的形式及意义;其次由溪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给每位矫正对象分配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最后由罗溪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孙国庆同志进行了总结,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明确身份,端正意识。积极接受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与教育,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和道德观念、积极配合司法所参加公益活动,为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二是心存敬畏,严格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对象“周报告、月报到”制度,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公益活动,严格履行请销假规定,定位手机24小时随身携带,不准关机、停机,避免人机分离;三是重拾信心,积极生活工作。摆脱心理负担和消极情绪,把接受社区矫正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问:本次活动有什么反响?
答:此次公益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点赞,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回馈社会、感恩社会的意识,同时也更好地修复和改进了与社会的关系,加深了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同感和影响力,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也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公益活动感受到了奉献社会的价值和意义,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问: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
答:下一步,罗溪司法所将继续利用公益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和行为上不断自我提升,更好地融入和服务社会,以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