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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结构的变化,水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然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为促进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2月18日至12月25日,罗溪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问: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的人员有哪些?
答:罗溪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村(社区)农技人员。
问:为什么要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答:目前,国家、省、市正在大力推进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都会受到法律处罚,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保护广大水产养殖主体合法权,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问:本次宣传活动是如何开展的?
答:首先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开展的对象、时间、地点及活动内容等。接着,工作人员至水产养殖塘发放、张贴《水产品质量安全明白纸》《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水产品养殖法律责任明白纸》《养殖户出塘管理须知明白纸》,“鲫鱼、鳊鱼、大口黑鲈、乌鳢经常检出问题药物清单”等资料,指导水产养殖户建立养殖档案,登记每批次养殖的放苗、饲料、药物和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夯实水产质量溯源基础。最后,明确要求养殖主体严格执行水产品出塘销售“双报备”、严格落实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测报告”的“双证”制度。
问: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什么效果?
答:此次宣传活动,将规范用药、安全用药的知识和技术送到塘口,提高了养殖户安全用药意识。更大范围内普及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让养殖户了解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养殖主体的责任意识,为进一步提高养殖户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推动水产品绿色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问:下一步计划是什么?
答: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老百姓吃上安全的放心鱼,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农村工作办公室将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围绕践行大食物观,下田间、访农户,加强与水产养殖户的密切沟通,坚持以发现问题和不足为导向,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不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给广大群众和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