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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加制定文件的透明度,提高办文质量,现将我部门起草的《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4年12月18日前,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邮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216室(信封上注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电话:85163083,电子邮箱:zfwfgc@cznd.gov.cn。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docx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