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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苏教规〔2017〕6号)及《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常教终〔2024〕6号)的规定,新北区教育局依法开展2023年度区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结果公告如下: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