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2月11日受理新北区春江金典歌舞娱乐会所提出的娱乐场所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准予注销。
许可(备案)事项:
名称:新北区春江金典歌舞娱乐会所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振兴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经济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许可证号:320411160277
决定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文号:苏常新娱字〔2024〕第000054号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