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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D〔2024〕203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度第1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822.444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4103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迎龙村(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序
号
所在村组
合 计
农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 计
其中耕地
1
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村集体
392.262
349.338
84.6105
4.722
38.202
2
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南十三组
79.8345
78.918
24.516
0.447
0.4695
3
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南十五组
1.812
1.806
0
0.006
4
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南十六组
105.216
93.705
77.7435
7.5585
3.9525
5
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南十四组
32.928
29.58
3.4605
3.348
6
魏村街道迎龙村七组
67.401
64.899
51.3225
2.502
7
魏村街道迎龙村六组
58.479
53.9835
36.3735
4.4955
8
魏村街道迎龙村村集体
84.5115
74.7405
50.2005
1.404
8.367
合计
822.444
746.97
330.033
14.1315
61.3425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魏村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5470536
特此公告。
附件:城镇2024-13批次2000征收红线图.pdf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