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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2024〕535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57.309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4018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薛家镇叶家村(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序
号
所在村组
合 计
农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 计
其中耕地
1
薛家镇叶家村包家组
30.069
22.9215
0
2
薛家镇叶家村横沟组
44.925
22.83
3
薛家镇叶家村谢家组
82.3155
35.184
合计
157.3095
80.9355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薛家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5950468
特此公告。
附件:CZXB24018地块征收红线图.pdf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