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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新北区段)地块,位于魏村街道东蒋村村集体、东蒋村南庄组、东蒋村李家组、东蒋村河沿头组、东蒋村陈东组、东蒋村陈西组、安家村仇家塘组、安家村村集体、安家村南周组、安家村沟北组、安家村西洋桥组、济农村塘雪堂组、济农村巷前组、济农村巷北组、济农村巷南组、济农村巷后组、济农村巷西组、济农村笔沟头组、绿城墩村东村上前组、绿城墩村河北东组、绿城墩村河北西组、绿城墩村浮桥头组、绿城墩村石子街前组、迎龙村一组、迎龙村低坝头(3)组、迎龙村低坝头(4)组、迎龙村村集体、迎龙村刘家巷组、迎龙村季家桥组、迎龙村良种场组、迎龙村许家桥组、迎龙村高墅桥组、闸北村一组、闸北村二组、闸北村村集体、魏村社区东潘组、魏村社区东街组、魏村社区中巷组、魏村社区久丰组、魏村社区仇家组、魏村社区村集体、魏村社区前巷组、魏村社区包家组、魏村社区南街组、魏村社区后东组、魏村社区后西组、魏村社区夏家组、魏村社区操场组、魏村社区西潘组、魏村社区黄家边组、黄城墩村中巷上组、黄城墩村村集体、黄城墩村华后组、黄城墩村南前组、黄城墩村南后组、黄城墩村孔家塘组、黄城墩村杨桥湾组、黄城墩村野田里组、魏村街道镇集体、罗溪镇王下村西四组、王下村北三组、王下村东四组、王下村南三组、王下村村集体、王下村塘家湾组、王下村谢家组、王下村杨家井组、罗溪镇镇集体、薛家镇吕墅社区朝阳塘组、吕墅社区沟南组、吕墅社区蒋沟组、吕墅社区蒋家塘组、吕墅社区吕南组、吕墅社区村集体、吕墅社区前徐组、吕墅社区山庄东组、吕墅社区山庄西组、吕墅社区石家塘组、吕墅社区枉连树组、吕墅社区小李家组、吕墅社区杨家塘组、丁家村龚家组、丁家村后路组、丁家村谭家组、任葛村村集体、叶家村朝东组、叶家村横沟组、叶家村柳家组、叶家村村集体、叶家村降上组、叶家村周家组、薛家镇镇集体范围内,面积72.4756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519-83432666。
特此公告。
附图: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新北区段)地块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pdf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