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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9〕27号)要求,完善企业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制度,进一步确保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罗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开展了2025年度常州市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宣传和登记工作业务培训。
问:本次培训举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5年1月6日下午。
问:本次培训举办的地点是哪里?
答:罗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两代表一委员会议室。
问: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有哪些?
答:罗溪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5名工作人员、辖区12个村(社区)妇女主任共计17人。
问:为什么要开展本次培训?
答:由于近年来政策的调整和妇女主任人员的调动,本年度在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失地农民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登记工作均需在下一年度1月5日至3月31日期间才可办理,登记工作内容调整较大,持证退休人员反响也比较强烈,妇女主任对政策的熟悉程度也需进一步加强,为全力做好本次企业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依法维护持证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罗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特此开展了本次培训。
问: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培训强调要从以下三方面积极开展登记核查工作,加强宣传力度:一是利用宣传橱窗、村(社区)电子显示屏、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政策,要求12个村(社区)妇女主任必须在小区和村委醒目位置张贴好《关于完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操作办法的通告》,同时有条件的村(社区)还可利用电子屏滚动宣传奖励政策,提升公开力度,确保知晓率达100%;二是再次强调登记地点,户籍在罗溪镇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证明和结婚证至罗溪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窗口登记,企业退休职工到退休时企业所在地的街道(镇)相关窗口登记,去世持证退休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到去世前退休职工企业所在地的街道(镇)相关窗口登记;三是始终坚持便民、务实、高效服务的原则,统一登记办理口径和不同政策下退休人员前来登记所需携带的材料,规范各村(社区)出具的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证明,要做到核对准确并及时更新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特别是涉及到2018年1月1日前退休企业又不发放的人员以及省部属企业是否能发放一次性奖励等情况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奖扶工作做到登记有序,信息采集准确无误,群众满意度百分百。
问:此次培训取得了什么成效?
答:通过此次培训活动,不仅针对2025年度常州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金发放登记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解释,明确了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内的操作流程,同时营造了浓厚的在学习中增长知识、在工作中增长才干的良好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