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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是江苏省固废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治保障,是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持续完善江苏特色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为促进新《条例》在罗溪镇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罗溪镇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学习培训会。
问:此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有哪些?
答:2025年3月13日,在罗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指挥中心,执法安监办环保条线工作人员及辖区内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一般固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问:此次活动的形式与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活动采取线上授课与现场答疑解惑相结合的方式,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邀请的专家就《条例》进行讲解,结束后在场各单位负责人向现场的专家进行提问互动。
问: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此次活动旨在提升执法安监办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和配合执法水平,提高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治意识,督促各参会单位和企业紧密结合本次会议要求,切实将固废法规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全镇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问:此次活动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答:来自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的2位专家分别对《条例》进行解读和专题辅导,详细阐释了《条例》在“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跨省转移管理、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和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等几个方面的最新规定,全面讲解了《条例》中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信息申报,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执行,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查验,危险废物源头准入属性认定、过程风险防范、非现场执法监管,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以及综合利用产品利用等重点条款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如何理解和执行。培训期间,现场专家们还对前期征集的各地在《条例》研学过程中的疑问以及现场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此次活动得到了什么反响?
答:此次活动让参会人员充分认识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领会和把握新《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执法安监办环保条线工作人员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防控,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要求。各产废企业负责人表示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在跨省转移、线上申报登记等环节严格按照新要求开展工作。
问: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
答:下一步,罗溪镇将进一步把握“宣贯、申报、鉴别、转移、执法”这五个关键环节,做到“四个好”。一是深刻领悟好《条例》修订背景,准确理解把握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二是广泛宣传好《条例》重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良好氛围。三是深入提醒好企业责任落实,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四是严格执行好条款规定,加强依法行政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