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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D〔2024〕225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度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72.079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4021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迎龙村(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序
号
所在村组
合 计
农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 计
其中耕地
1
魏村街道镇集体
0.2715
0.0705
0
0.201
2
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村集体
24.0915
8.5125
3.606
14.901
0.678
3
魏村街道迎龙村七组
0.6705
4
魏村街道迎龙村九组
2.295
2.2275
5
魏村街道迎龙村八组
1.356
1.3245
6
魏村街道迎龙村六组
0.54
7
魏村街道迎龙村村集体
19.872
19.137
8
魏村街道迎龙村祁家边组
7.1235
6.252
5.235
0.8715
9
魏村街道迎龙村许家桥组
5.6355
1.518
0.627
4.1175
10
魏村街道迎龙村顾家边组
10.224
9.516
8.736
0.24
0.468
合计
72.0795
50.6025
42.1035
19.4595
2.0175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魏村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5470536
特此公告。
附件:CZXB24021地块征收红线图.pdf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