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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2024〕653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路工程建设用地81.253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黄海路工程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迎龙村、魏村社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序
号
所在村组
合 计
农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 计
其中耕地
1
魏村街道镇集体
0.2025
0.0375
0.165
0
2
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南三组
4.677
3.315
3.015
1.362
3
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南十五组
7.182
7.167
6.9615
0.012
0.003
4
魏村街道迎龙村低坝头(4)组
3.939
5
魏村街道魏村社区严家组
3.39
6
魏村街道魏村社区前李组
4.416
3.8235
7
魏村街道魏村社区后李组
20.0085
17.973
13.6935
1.1205
0.915
8
魏村街道魏村社区秋北组
32.2905
19.56
15.0945
7.2855
5.445
9
魏村街道魏村社区秋南组
5.148
3.7905
3.609
1.341
0.0165
合计
81.2535
63.588
50.1735
9.924
7.7415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魏村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5470536
特此公告。
附件:黄海路征后图.pdf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