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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2024〕731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粤海工业园常州滨江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用地31.174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粤海工业园常州滨江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春江街道(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序
号
所在村组
合 计
农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 计
其中耕地
1
春江街道镇集体
31.1745
27.5385
11.8815
1.053
2.583
合计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春江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5470536
特此公告。
附件:粤海工业园常州滨江园基础设施征后图.pdf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