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蒋红星:
本局于2025年1月13日收到您请求撤销常州市林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股东身份的申请。经审查,本局已予以受理。
因在案件调查期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尚未有调查结果。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自2025年3月25日起中止该撤销案件调查程序。待案件调查中止原因消除后,本局将恢复该案件的调查。
特此通知。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