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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D〔2025〕14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2025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2.578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4086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孟河镇树新村(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孟河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506205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