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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扬:
2025年9月22日,你主张依据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0411民初9454号《民事判决书》,江苏南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做出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要求登记机关依法撤销江苏南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做出的注册资本变更和投资人变更登记。经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