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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马鞍山路以东、飞龙中路以北(绿都万和城09地块(南侧))项目飞龙吾悦广场2幢、3幢(公安编号),已向我局申请交付使用备案,根据《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的规定,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同意备案。
特此公告。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