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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规定,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25年12月5日14点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1811会议室举行新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北分局根据相关规定于2025年11月5日在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公告,并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
(二)听证会召开
2025年12月5日14点,听证会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1811会议室按时召开。参会人员包括听证决策人、听证主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及听证代表等。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34人,实到34人,符合听证要求。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核实听证代表身份,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告知与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技术单位对新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主持人进行答辩。
4.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5.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会议作决策发言。
6.主持人作总结发言。
7.参会人员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各听证代表结合行业特点,围绕新旧补偿标准如何平稳过渡、更新调整依据等方面进行了质询,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听证会上未提出不同意见。
三、听证会最终意见
此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就本次区片价调整工作的必要性与调整结果,达成广泛共识。各位代表对主持人所作的解答和说明均表示无意见。
本次新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按程序上报调整结果。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