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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开《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分配表》,罗溪镇2家企业成功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合计605万元。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协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重点支持VOCs综合治理、重点行业治污设施改造升级、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等。工业企业可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具体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本次2家企业均以涂装工段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获批补助资金。
为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罗溪镇高度重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坚持做好资金补助政策的宣传,多次对企业解读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总体要求、入库流程、入库项目类型及范围等,积极帮助企业谋划储备项目,不断提升申报入库项目数量和质量。下一步,罗溪镇将积极上争更多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断提升治污成效,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