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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主题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增强“厂中厂”企业安全意识及应急救援处置能力,7月4日下午,罗溪镇开展“厂中厂”警示教育培训会暨“防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夏季行动推进会。
会上,罗溪镇副镇长郑勇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一要深刻吸取教训。近三年,工业企业事故尤其是火灾事故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厂中厂”企业。房东企业要关注安全责任不清、使用性质改变、防火间距缺失、火灾隐患突出、日常管理缺位等问题,聚焦安全治理,做到真发现、真整改、真落实。二要增强安全意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厂中厂”安全管理,专门以法规的形式,出台了《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房东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三要夯实安全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在安全问题上,任何麻痹、轻视、侥幸、推诿都是危险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厂中厂”企业的出租方必须与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于出租方和承租方而言,在安全工作上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与责任感,严格遵循“谁出租谁承担责任、谁生产谁承担责任、谁经营谁承担责任”的清晰原则,将各项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四要强化安全举措。当前罗溪镇“厂中厂”企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普遍存在租赁关系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特别是在消防管理、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环节,要严格落实“五个一”专项行动,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会上执法安监办对《罗溪镇“厂中厂”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和《2025年“厂中厂”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两份文件进行解读,要求出租方落实具体安全措施,明责履责,协同攻坚,筑牢安全发展“硬屏障”。罗溪镇50余家“厂中厂”企业参加此次会议并观看警示教育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