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政府公示 > 内容
为推进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维护辖区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二条“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二款“前款所称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涉及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处罚案件审查和生损线索筛查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6年1月29日前,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邮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绿创大厦1410室,信封请注明“《2026年处罚案件审查和生损线索筛查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 电话:85163087,电子邮箱:1067748139@qq.com
附件:2026年处罚案件审查和生损线索筛查评估服务(征求意见稿)docx(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