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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新北区新桥发发烟花爆竹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遗失《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正本(编号:(苏)LS〔2024〕01773),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现公告声明作废。
单位:新北区新桥发发烟花爆竹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日期:202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