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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新北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同时为规范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北区拟出台《新北区存量建筑盘活利用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5月11日-5月18日在本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2026年5月18日未收到意见建议,特此公告。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2日